202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已确定,为5月15日、16日,留给2021年监理考生的备考时间不多了,建设工程教育网小编为考生整理了监理工程师各科目的相关考点,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
考点七:见证取样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封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和试验方;
2.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建设单位授权,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见证人不得少于2人。
3.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抽取和制作试样时,见证人必须在旁见证,且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委托送检的送检人员一起釆取有效的封样措施或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4.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上加盖“见证取样送检”印章。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应在24小时内上报质监站,并建立不合格项目台账。
5.对检验报告有五点要求: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试验报告采用统一用表;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试验报告应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注明见证人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