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监理工程师

下载app
首页 > 监理工程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合同管理: 勘察要求

『勘察要求』

1.勘察一般要求

■基准日之后有新的法律法规实施的,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规定的建议。发包人应在收到建议后7天内发出是否遵守新规定的指示。

2.勘察作业要求

■发包人应在开始勘察前7日内,向勘察人提供测量基准点、水准点和书面资料。

3.临时占地和设施要求

■勘察人制订临时占地计划,报请发包人批准。

■位于本工程区域内的临时占地,由发包人协调提供。

■位于道路、绿化或者其他市政设施内的临时占地,由勘察人向行政管理部门报建申请。

■临时占地使用完毕后,勘察人应当按照发包人要求或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恢复临时占地。

■如果恢复或清理标准不能满足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委托他人代为恢复或清理,由此发生的费用从拟支付给勘察人的勘察费用中扣除。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学习资料包免费领取

学习计划考试大纲

对照表历年试题

一键领取
加入组织一起备考

扫码进入小程序
每日刷题打卡

关注监理公众号
了解更多

前往建设工程教育网APP查看 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已加入购物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