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报名点考生:
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7月27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广大考生参照执行。
2015年监理工程师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
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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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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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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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110 |
66 |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160 |
96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110 |
66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120 |
72 |
如您已达到合格标准,请按照报考文件通知,提交报名资料以供预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珠海报名点”的考生,请于2015年8月10日至12日前(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考试院前台提交资料。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6号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大楼一楼,可乘坐K2路、55路、68路公交车到“城市广场”站。
由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报名,因此,省、市考试机构均无法获取考生手机号码、单位和家庭地址、微信等联系方式,无法向考生进行一对一提醒,请广大考生留意网上公告时间,并相互转告。
二、提交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承诺书(点击下载)
2.工作简历表(点击下载)
3.代办委托书(点击下载)
4.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的监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需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我院再次送审)。
三、注意事项
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