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精神,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443号),决定在我省部分地区开展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工作。现将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工作方案.doc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