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核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对照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领取证书人员,进行了考试资格核查,现公告如下:
一、核查结果
经核查,有73人未按期完成审查,需要补充核查(名单见附件)。
二、补充核查安排
(一)补充核查对象
未按期完成审查人员(见附件)。
(二)补充核查时间
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
(三)补充核查方式
请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附件中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现场参加核查。
(四)核查地点:河南省水利厅人事处803室(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1号)
(五)其他。请相关人员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无法前往现场的,可由代理人持代理人、被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代为办理。
附件:
1:需补充核查人员名单.xlsx
河南省水利厅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