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考试院《关于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持学历证书(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从事达到报名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到资格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核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托,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取得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考试合格的人员。名单详见《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附件1)。
二、受理方式
本次资格复核采取在线受理方式,不设现场受理点。资格复核具体流程详见《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复核流程》(附件2)。
三、受理时间
复核资料受理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 6日。
四、咨询服务
(一)电话咨询:0851-85360006
(二)邮件咨询:
五、其它注意事项
(一)确因复核工作需要,考生有义务配合提供补充材料,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免贻误。因考生本人通讯不畅,造成资格复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资格复核通过的考生,请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等待领证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复核流程
贵州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管理中心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