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水利专业) 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考试院《关于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须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核,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取得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水利专业)考试合格的人员。名单详见《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水利专业)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附件1)。
二、受理方式及时间
本次资格复核采取线上受理方式,复核网址:
受理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至2022 年8月6日(国家法定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0851-85607356,85613096
咨询邮箱:
三、资格复核须上传的材料
(一)考生填写承诺书(附件2)并加盖手印。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本人学历证书。
(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按《工作经历证明(模板)》(附件3)出具。
(五)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须增加上传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六)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须增加上传已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二)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免贻误。因考生本人通讯不畅,造成资格复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的,将作成绩无效处理,并由相关考试机构记录本次诚信数据。
(四)所有考试合格人员须经过考试资格复核后领取证书,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发放证书。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水利专业)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
附件2:诚信承诺书(模板).docx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x
贵州省水利厅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