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职业资格考试考后核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对照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了考后资格核查,现公告如下:
一、核查结果
经核查,有35人未按期完成审查,需要补充核查(名单见附件)。
二、补充核查安排
(一)补充核查对象
需补充核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补充核查时间
2023年8月9日至8月19日。
(三)补充核查方式
1.需补充核查人员请在补充核查期间将补充核查材料发至指定邮箱进行资格核查,本次核查是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最后一次资格核查,逾期不再受理。
2.所有核查资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后,生成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联系方式.zip”,发送至邮箱。
3.联系电话:0371-65571134。
附件: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需补充核查人员名单.xlsx
河南省水利厅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