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坚持和完善工程建设监理制,我部组织修订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11月2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网站(网址:http:),通过网站首页的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邮政编码:10005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附件: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附件:
附件: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