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领域实名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局属有关单位,各区县住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在建项目:
根据全省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工作部署及业务培训视频会议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领域实名制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已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施工合同价超过400万元的新建(扩建、改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要全部纳入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
二、各项目要严格实名制管理,施工现场建设、承包、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要纳入实名制管理。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承包单位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劳务负责人;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等。
2021年3月12日前,规模以上项目和现场人员要实现平台管理应纳尽纳。人员实名制考勤率达到95%以上。
三、各项目要加强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的更新管理工作,特别对项目状态、务工人员状态要动态更新。已经停工的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在1个工作日内在将项目状态调整为“停工状态”;建筑工人离场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或已经办理离场手续的要在1个工作日内人员状态调整为“离场状态”。
四、各级各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施工现场人员日常考勤、项目状态和务工人员动态的监督考核,确保有效出勤率达到95%以上,对考勤信息、项目状态和务工人员状态更新不及时、不连贯、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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