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情形是( )。
A、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B、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C、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D、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①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②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③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⑤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⑦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参见教材P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