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发布关于征求《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具体本次征求意见稿监理工程师有哪些变革呢?一起来看看!
一、取消了原来大专学历必须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中级职称
二、针对不同的学历,要求年限进行了细分
大专学历工作满3年变为5年
注:在北京、上海等试点地区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考试周期由2年变为4年,考试科目发生变化
参加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管理。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
之前的《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改为《建设工程目标控制》。
五、已取得的证书,继续有效
之前取得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效用不变;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本规定中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六、监理证书将合并,全国通用
证书由人社部统一印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专业类别分别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考试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3个专业类别。
(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由交通运输部负责;水利工程专业由水利部负责。)
此次监理工程师征求意见稿中并未提到监理工程师将会分为一级监理工程师和二级监理工程师,具体是否还会有相关信息发布,请及时关注建设工程教育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征求《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局),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工程监理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精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起草了《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19年8月30日前将意见函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联系人及电话:卢文辉 010-58933790 58933530(传真)
电子邮箱:luwh@mohurd.gov.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请在信封上注明“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字样),邮编:100835。
附件:1.《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
2.《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3.起草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