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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知识点:调价公式的基本原则资料已经准备好啦,大家快来学习吧!
合同管理知识点:调价公式的基本原则
(1)每次计算调整差额时,如果得不到现行价格指数,可暂用上一次价格指数计算。
(2)由于变更导致合同中调价公式约定的权重变得不合理时,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进行调整。
(3)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顺延,原定竣工日后的支付过程中,调价公式继续有效。
(4)因承包人原因未在约定的工期内竣工,后续支付时应采用原约定竣工日与实际支付日的两个价格指数中,较低的一个作为支付计算的价格指数。(惩罚违约者原则)
【2016年试题】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因承包人原因未在约定的工期内竣工时,原约定竣工日的价格指数和实际支付日的价格指数会有所不同,后续支付时应将( )作为支付计算的价格指数。
A.两个价格指数中的较高者
B.两个价格指数中的均值
C.两个价格指数中的较低者
D.两个价格指数按约定权重的均值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款支付管理。因承包人原因未在约定的工期内竣工,后续支付时应采用原约定竣工日与实际支付日的两个价格指数中,较低的一个作为支付计算的价格指数。惩罚违约者原则。参见教材P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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