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调整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试安排的通告》,2021年江苏一级建造师因疫情原因停考,2020年度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
关于调整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试安排的通告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经研究,调整江苏考区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排(原定9月11、12日举行),施行停考。在江苏考区报名成功参加2021年度该项考试的报考人员,所缴纳的报考费用无需另行提出退费申请即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参加2020年度考试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因停考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报考地区号+12333)。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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