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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关于做好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7月9日-7月23日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关于做好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和《关于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5号)安排,2020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19日、20日举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委人才发展局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在海南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免二科条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办法

  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9日至7月23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1)首次报名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上用户注册,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最多限填5条)。上传照片必须是近期彩色标准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考生在上传照片时,为保证格式正确,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处理审核工具(www.cpta.com.cn/n/2014/0611/c385858-25135705.html),按照该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近期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进行处理。

  (2)非首次报名的考生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补充完善学历学位等信息。

  注意事项: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须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确认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2.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系统将自动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报名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按规定时间网上缴费,不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和报名确认。

  (2)现场人工审核(下列报考人员须到现场人工审核):

  ①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需要到现场进行审核报名资格的考生须在7月9日至7月23日期间将考试报名表1份,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在我省缴交的社保清单等有关材料送至海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二楼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77-1号,联系人:向金华,电话:66550329、65352821)。

  注:考后将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和公示,对不诚信考生将取消成绩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网上缴费

  考生完成报名确认后,须在7月9日至7月23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考生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翻译专业等17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6〕1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客观题65元/人•科,主观题68元/人•科。考生银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缴费已完成,报名成功。如果遇到缴费异常或确认缴费后未能显示成功结果的情况,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参照“关于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缴费的说明”(http://hrss.hainan.gov.cn/hrss/yw02/201902/240764da96084c539701a4a3e3bf422c.shtml)处理。

  注:如遇到信息填报错误且已进行确认操作或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可通过现场办理和网上办理两种方式进行修改,详情参见“关于报考信息修改及账号、密码找回等相关事宜的情况说明”(http://hrss.hainan.gov.cn/hrss/yw02/201811/77d88f09b39d41a7899f63b046a604ad.shtml)。报考信息填写错误需要修改的考生,须于报名期间办理。

  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在考试报名截止后2个星期内办理,本人开具发票的持个人报名信息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开具发票的需持委托书、个人报名信息表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三楼312室办理(地址:海口市和邦路3号)。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9月10日至18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参加考试。考场设在海口(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考生应考注意事项

  (一)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七、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

  八、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可关注“海南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获知考试成绩发布、合格标准及证书领取等信息。”

  考务咨询电话:65375001、65339752

  附件:1.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2.《报考承诺书》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0年7月8日

  附件1

  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考试日期:9月19、20日)

海南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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