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关于自治区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办理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考试通过者,即可办理自治区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无需加盖印章。
关于自治区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办理工作相关事宜
为加大支持自治区企业复工复产,更加便捷高效地服务自治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经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现将自治区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办理工作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2019年通过自治区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证书办理
考试通过者,即可办理自治区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无需加盖印章。
三、申请注册
考试通过者,且具备自治区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即可到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注册。
联系方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837448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689900
附件:各地(州、市)证书办理咨询电话及通讯地址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事处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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