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等工作的通知(黔建人通〔2021〕54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各有关单位、报考人员:
按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工作安排,现正式启动考试报名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严格落实企业(单位)的有关责任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
按《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涉及报考人员的疫情防控责任,实行企业(单位)负责制。相关要求如下:
1.报考人员所在企业(单位)要明确专人,协助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做好考生考前告知与健康排查,属于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且在治疗或隔离期间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报考人员所在企业(单位)要加强对本企业(单位)参加考试人员的健康管理,尤其对有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来黔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认前14天内来黔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黔的人员,要督促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二)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责任
1.为减少报考人员证明事项,凡报考人员的专业工作经历和是否符合属地报考条件由企业(单位)负责审核,报考人员不再出具相关证明。
2.企业(单位)应妥善保管本企业(单位)在报名系统的账号及密码,因本企业(单位)未妥善保管造成账号密码丢失的一切后果由本企业(单位)承担。
(三)报考人员所在企业(单位)应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报考人员资格。凡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审核报考人员资格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考试科目几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3个科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
所有科目均采用机考,考生必须持法定有效证件(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准考证才能参加考试。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新取证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即可获得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三、报考条件
(一)根据《贵州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黔建办发[2002]245号),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考二级建造师。请报考人员对照自身条件,在以下三种报考类别中选择一类符合条件的类别进行报名。
1.新取证考生: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
2.免试考生:对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第1项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免考相应科目:
(1)免考一科: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2)免考二科: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3.增报专业考生: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不等同于学历,不能报考。工作年限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至时间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由报考人员所在企业(单位)审核确认。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工作年限。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2021年度我省只接受现工作地(指报考人员工作单位注册地)或居住地为贵州省的报考人员报名,其中涉及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为非52开头)的报考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已具备贵州省户籍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外,须提供贵州省户口册,方能报考;
2.无贵州省户籍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具备在贵州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单位)连续缴纳社保(至少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三险)一年以上(含一年),方能报考。
上述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所在企业(单位)审核确认,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四、考试时间及考区考点设置
(一)2021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机考,受疫情、机位等因素影响,分三个时间段开展。各科目开考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的考试时间、考点等信息请以准考证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9月19日 | 9:00-11:30 | 各科目开考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或“贵州建设人才”微信公众号。 |
13:00-15:00 |
16:00-18:30 |
9月20日 | 9:00-11:30 | 各科目开考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或“贵州建设人才”微信公众号。 |
13:00-15:00 |
16:00-18:30 |
11月13日 | 9:00-11:30 | 各科目开考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或“贵州建设人才”微信公众号。 |
13:00-15:00 |
16:00-18:30 |
11月14日 | 9:00-11:30 | 各科目开考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或“贵州建设人才”微信公众号。 |
13:00-15:00 |
16:00-18:30 |
11月20日 | 9:00-11:30 | 各科目开考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或“贵州建设人才”微信公众号。 |
13:00-15:00 |
16:00-18:30 |
11月21日 | 9:00-11:30 | 各科目开考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或“贵州建设人才”微信公众号。 |
13:00-15:00 |
16:00-18:30 |
因疫情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因为疫情防控需要等原因造成考试推迟或取消,请考生充分理解并慎重选择报考。
五、考试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统一采用网上报名及考前资格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才能参加考试。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9:00至7月30日16:00。
2.考生可登陆“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fcxjst.guizhou.gov.cn/”首页,在“职(从)业人员管理”栏目的“考试报名”子栏目下,点击“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也可直接访问“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系统”(http://gzwb.oumacloud.com:8003/gzwb)进行报名。
(三)报名程序
1.首次报考人员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贵州省建设类考试报考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的通知》(黔建人字[2019]47号)要求,需提前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考试实名制认证系统”(http://gz.rz.zjcloud.net.cn),完成身份信息、学历信息实名制认证后,方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注:考生在报名系统填报工作单位时,若属于无报考记录的单位,请考生所在企业(单位)及时联系市(州)住建主管部门申请报考(申请表详见附件),以免贻误。
2.非首次报考人员(参加过我省2018-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
登陆报名系统,根据报名系统提示,按步骤完成报考信息填写及确认。
3.免试考生
在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后,携带相关材料按报名系统提示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四)缴纳考试费
所有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8月2日16:00前,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不成功。
(五)发票开具时间:2021年7月21日至8月3日(工作日)持考生《报名表》到贵阳市延安西路1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609室开具,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六)准考证打印:考生缴费报名成功后,应于本人所在考试时间开考前一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各专业开考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以免贻误。
六、考试收费标准
相关科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费用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最新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七、考试要求
请报考人员务必于考前详细阅读准考证信息,并按要求做好准备,以免贻误考试。
八、考试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试人员报名考试时应仔细阅读报名文件、报考须知、报考指南、温馨提示的相关内容及《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提前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按要求做好防控个人准备,考试过程中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管理,积极配合主办方顺利完成本次考试。
(二)应试人员所在企业(单位)联系人、各市(州)住建主管部门考试工作负责人在考试期间应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配合考试机构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完成。
九、合格线公布及证书发放
请考生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fcxjst.guizhou.gov.cn/)和微信公众号“贵州建设人才”发布的相关通知。
十、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一)凡在报名及资格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对应试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如提供虚假材料报考、考试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纳入贵州省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库管理,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应试人员处理条款进行处理。
(三)违纪违规拟处理决定书等考试相关信息将在考试结束后,核发证书工作启动前通过“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贵州建设人才”以公告的形式送达,公告发布之日即视为向违纪违规人员送达之日。
十一、教材及大纲
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命题。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请报考人员自行选购。
十二、咨询服务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对报考人员在报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报名期间由考试机构及各市(州)住建主管部门提供及时的线上咨询及线下咨询予以保障。报考人员非必要,请勿选择线下咨询,确需选择线下咨询的报考人员,请提前预约。
(一)线上咨询
1.邮件咨询
(1)报考条件问题咨询:gzjnzx03@163.com
(2)报考程序问题咨询:gzjnzx04@163.com
(3)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咨询:gzjnzx05@163.com
(4)企业(单位)报考问题咨询:gzjnzx06@163.com
2.电话咨询
省属:0851-85360006
贵阳市:0851-85824227
遵义市:0851-28216091
安顺市:0851-33221599
黔南州:0854-8515294
黔东南州:0855-8224850
黔西南州:0859-3246148
六盘水:0858-8323921
毕节市:0857-8257879
铜仁市:0856-5284180
贵安新区:0851-88900425
(二)线下咨询
请访问微信公众号“贵州建设人才”“资格考试”栏目,点击“现场咨询”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可点击“查看预约”获取相关信息,并根据预约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原件至现场进行咨询。
(三)有关本次考试全周期的重要信息,考试机构将通过“贵州建设人才”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请报考人员高度关注,以免贻误。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其他类企业(单位)报考申请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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