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计算机化考试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及《健康情况承诺书》内容如下,请云南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生仔细阅读。
2021年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计算机化考试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报名参加2021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计算机化考试的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应试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通知、疫情防控告知书、温馨提示等内容,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应试人员应自觉接受考务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健康码绿码及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应证明材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考务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试人员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应试人员应当于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建议应试人员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完成疫苗接种。
二、应试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考试当天,应试人员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应试人员进入考点时,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
(一)“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的,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体温异常等于或高于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应试人员,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考场进行考试。
(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到过国内中风险地区城市的应试人员,需提供考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未提供证明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等于或高于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应试人员,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考场进行考试。
(三)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应试人员,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未提供证明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等于或高于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应试人员,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考场进行考试。
(四)“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身体有其他异常情况的应试人员,需配合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做好健康风险研判,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现场排查,不能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六)25个边境县(市)的应试人员(25个边境县是指:保山市腾冲县、龙陵县、红河州绿春县、金平县、河口县、文山州麻栗坡县、马关县、富宁县、普洱市澜沧县、西盟县、孟连县、江城县、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盈江县、陇川县、怒江州福贡县、泸水县、贡山县、临沧市耿马县、镇康县、沧源县),考试前7天内尽量减少外出,不前往抵边乡镇;参加考试往返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供考试前7天内2次(最近一次检测应在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八)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九)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考前14天内与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定风险等级)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期间,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应试人员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五、对考试中出现身体健康状况异常的应试人员,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试人员,由考点防疫医疗工作组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应试人员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不得继续考试,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六、应试人员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在出院观察期,考试当天无法按时到达考点参考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请应试人员注意个人防护,应试人员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要求,对于涉嫌构成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请广大应试人员在参考期间要做到遵纪守法,依法支持和配合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共同营造良好考试秩序和考试氛围。
九、有关考试期间的防疫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动态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或本地疫情防控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考区所在地的州(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防疫公告执行,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本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同时保持手机电话和短信接收等通讯畅通。
健康情况承诺书
本人已知晓并理解、遵守2021年云南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计算机化考试关于应试人员个人健康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并做如下承诺:
(一)按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防控措施,主动出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做好体温监测。
(二)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我愿自行放弃考试或遵守考务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
本人承诺以上声明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我将承担瞒报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承诺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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