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省各项人事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根据当前国家和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结合我市考试工作实际,现将辽阳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请所有应试人员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应主动了解并严格遵守辽阳市疫情防控要求,随时关注国内疫情防控权威信息(请关注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和辽阳日报或辽阳市文旅等权威部门的官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充分了解辽阳市对往返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和低风险地区人员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疫情管控措施。
二、考生应于考试日前14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APP),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并持续关注“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通过辽事通“健康信息”或“风险排查”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应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通过12345市民热线提出转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省级审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码平台审批后转码。
三、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所有人员应现场出示(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纸质准考证;(3)“辽事通健康码”(绿码);(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5)本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详见“符合防疫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测温。经现场核验,“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均符合要求,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
四、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含带*号),除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五、应试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级密接者以及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三)隔离期未满或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考生(依据辽阳市或出发地城市疫情防控要求,应当或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封控区、管控区人员以及其他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重点管控和重点关注地区具体范围可查询辽宁省卫生健康网站;管控措施可查询辽阳日报或辽阳文旅微信公众号。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辽阳市疫情管控措施。注:考前14天内有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行程的人员,具体区域范围以辽阳市疫情防控部门要求为准);
(四)考试当天,不能按下述要求提供规定时限内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五)“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含带*号),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考生;
(六)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应试人员。
若考生存在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则不得进入考点考场,否则将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生须提供符合防疫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是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纸质或电子均可,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和核酸检测的地点。
(二)辽阳市域内考生(考前14天内,仅有辽阳市旅居史或行程,且不属于“考试当天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应提供本人每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辽阳市有资质的医疗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辽阳市域外考生(考前14天内,有辽阳市以外旅居史或行程,且不属于“考试当天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须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发地或辽阳市有资质的医疗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可,无法查验电子版的则必须提供纸质证明)以及考生本人首场考试考前24小时内辽阳市有资质的医疗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应间隔24小时以上。所有辽阳市域外来(返)辽阳市考生须提前3日向单位、社区(村)报备,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于抵达辽阳后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不得进入社会系统。考前不得随意流动,不得参加与考试无关的活动。
(四)考生应根据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核酸检测报告所需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确保核酸检测报告时间符合要求,避免影响参加考试。
七、应试人员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一)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辽阳市人员接触;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在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症的情况下“应接尽接”,提前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及加强免疫。
(二)应试人员要随时关注国内疫情防控权威信息(请关注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权威部门的官网或官方微信号),查阅自己去过的城市、地区的疫情和最新疫情管控要求,充分了解辽阳市对往返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和低风险地区人员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三)应试人员应主动及时了解2022年辽宁省和辽阳市人事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四)考生应提前打印准考证,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提前做好考试当天的出行安排。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试当天,考生应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
(五)在考试当天,应试人员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辽阳市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
(六)应试人员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自觉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查。请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进入考场,迟到责任自负。
(七)考试结束时,应试人员离场时应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开,不得拥挤,确保人员间距。
(八)考生应认真阅读《2022年度辽宁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和《2022年辽阳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提前打印准考证并做好相应准备。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阅知并认同告知书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九)应试人员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辽阳市人事考试疫情防控政策将每月根据国家、省和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应试人员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辽宁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相关通知通告。
注:考前14天,请广大考生务必每日持续关注辽阳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及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如有调整,以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2年5月27日
注:信息来源于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