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二级建造师备考进行中,为了帮助考生更加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建设工程教育网辅导老师整理了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必考知识点,供大家复习参考。
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超值精品班、高效实验班、无忧直达班火爆热招中,在老师的指导下学习事半功倍!需要考前快速提升,就选点题密训班,包含4大考前班次+4大冲关资料,提升立竿见影!点题密训班>>
2021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必考知识点:
知识点22:按照图纸施工、对建筑材料、设备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
一、按图施工,遵守标准
1.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2.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3.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
(一)依据: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
对象: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混凝土。
(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1.应当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督下取样,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取样范围:(1)承重结构的试块试件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其他。
3.见证人员: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中具备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
4.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者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封志应当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5.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业机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机构。
6.检测机构不得转包检测业务。
7.其他规定
(1)检测报告必须由检测人员签字、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签字人签署,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2)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归档;
(3)对检测结果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4)检测机构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