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房地产经纪人 > 复习指导

2015年房地产经纪实务:应用估价方法时的错误

  收益法:

  (1)收益期限确定错误。

  (2)没有以客观收益和正常费用作为价格评估的依据。

  (3)对于客观收益没有考虑到未来的变化。

  (4)收益的测算错误。没有考虑收租率或入住率或满客率;没有考虑公共流通比;求取的方法错误;收益计算中有关面积套错了。

  (5)正常费用的测算错误A费用的测算遗漏了项目或增加了不合理的项目。

  第一,将一次性支付的费用及与总收益不直接相关的费用作为获取客观收益的直接必要的费用。

  第二,对于租赁房地产采用收益法评估时,正常费用中税金的计算只计算了房产税,而没有计算营业税及其附加和土地使用税。

  第三,自己经营的房地产,在正常费用的计算中遗漏了经营利润。第四,把所得税也作为总费用的一个组成部分。

责任编辑:青池

建设工程教育网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新课已开通,网校总结多年成功辅导经验,从学员实际 需求出发,结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命题规律、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帮助考生高效备战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打造零基础全科直达方案,全新课程套餐,快速提高分数,取证必修课!立即查看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学习资料包免费领取

学习计划攻略考试政策

/模拟题备考精华

一键领取
加入组织一起备考
资料免费领 资讯早知道
24小时客服 答疑解惑 关注公众号
前往建设工程教育网APP查看 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已加入购物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