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房地产经纪人 > 复习指导

房地产基础知识:办理继承过户需要注意什么

(一)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办理房产公证事项,除证明遗嘱、赠与书或委托书等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在遗嘱人、赠与人或委托人住所地办理外,其他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

(四)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五)公证机关办理房产公证事项,应当先与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联系,了解当地房产管理的具体规定和公证事项涉及的房产情况,根据有关法律和当房产政策出具公证书。房地产管理机关应当积极向公证机关介绍情况,给予支持和配合。

另外,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证明,然后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事宜。以上就是怎样办理继承过户以及办理继承过户需要注意的内容,再次提醒房屋继承人注意,通过继承取得的房产也是要办理过户的,并且需要公证继承权或者遗嘱。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soso

建设工程教育网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新课已开通,网校总结多年成功辅导经验,从学员实际 需求出发,结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命题规律、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帮助考生高效备战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打造零基础全科直达方案,全新课程套餐,快速提高分数,取证必修课!立即查看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学习资料包免费领取

学习计划攻略考试政策

/模拟题备考精华

一键领取
加入组织一起备考
资料免费领 资讯早知道
24小时客服 答疑解惑 关注公众号
前往建设工程教育网APP查看 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下载APP
已加入购物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