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费依据
按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2005﹞33号文规定执行,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9元。
(二)发票领取
1.现场办理审核确认的考生,交完费后即可领取。
2.网上交费的考生于该考试报名缴费截止次日20天后到该考试开考当天止,持本人身份证或者报名表到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303室领取(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
(三)上报材料
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务必于2011年1月底前将报考人员的汇总表(报考材料由各市封存备查)上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并与该部核准报考人数、科目数后,于2月底前上缴考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