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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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相关费用 |
北 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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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
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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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
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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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
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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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建 |
客观题考试科目(《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每人每科65元;主观题考试科目(《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每人每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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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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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北 |
每人每科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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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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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西 |
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报考二科(含二科)以下的,每人每科40元,三科(含三科)以上的,每人每科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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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徽 |
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上缴国家考务费按每科7元的标准收取,每科计收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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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
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 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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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 宁 |
考务费按60元/科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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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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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 林 |
报名费13元/人,考务费每科43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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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庆 |
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7元,新考生收取考试成绩滚动档案管理费2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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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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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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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川 |
报名费每人每科5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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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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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 南 |
50.00元/每人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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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 西 |
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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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 州 |
报考1个科目或2个科目,每人150元;报考3个科目或4个科目,每人1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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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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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 肃 |
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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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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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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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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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每人报名费15元,报《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每科另加27元,报《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每科另加3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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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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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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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南 |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规定,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2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每人每科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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