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07年度国家一级建造师、自治区二级建造师增项考试的证书现已开始发放。
请合格人员到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增项证书除填写办理证书的必备表格外,还需准备主证的复印件(主证编号、取得主证的专业名称)。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
2009.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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