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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2009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

200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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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报名条件

  (一) 全科考试报名条件(四科级别)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 、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 、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 、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 、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二科级别)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 号,1996 年8 月26 日 )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 、1970 年(含1970 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 年。

  2 、1970 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 年。

  3 、1970 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 年。

  注: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截止200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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