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①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②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③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
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⑤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日(1996年8月26日)之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①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②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③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