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关于发放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土地登记代理人、注册城市规划师和经济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经市职称办批准,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土地登记代理人、注册城市规划师和经济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证书自2010年4月30日开始发放,请在2010年4月23日之前递送照片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市职称评介中心领取,另外请未递送照片的合格人员抓紧时间递送。(北京东路63号人才大厦一楼19号柜台)经济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证书合格人员需交证书工本费柒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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