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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监理工程师申报注册条件及办理程序

200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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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47号令《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申请人申报监理工程师申报注册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行政许可条件

  1、经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监理企业从事工程监理工作;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二、监理工程师申报注册的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监理工程师申报注册工作采用网上申请注册和书面申请注册结合申报的方式,申请人应登陆“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进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办理网上申报注册。填写完成网上申报注册信息后打印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网上注册操作程序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入口处查阅)

  三、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材料每人一式两份,一份报建设部,一份建设厅留底,报部材料附个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1、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

  2、身份证、学历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的复印件;

  3、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与申请专业相关的业绩证明复印件;

  4、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四、注册申报程序

  1、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2、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广西建设监理协会(受广西建设厅建管处委托);

  3、广西建设监理协会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严格按147部令要求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不合格的当面告知申报企业不合格原因,初审合格的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建设厅建管处复审,复审合格后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上报建设部;

  4、建设部进行审核,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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