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对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⒈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毕业。
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⒊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⒋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