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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收费。按照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人事厅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的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57元。

(二)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9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三)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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