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考生了解我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相关信息,汇总了报名条件、报名流程、资格审核、参加考试、成绩发布、证书管理等环节常见问题,制定了考试常见问题解答小册子,供考生办理业务使用。
1.考前1.1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哪些?
答: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承担了以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注:勘察设计行业包括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道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5个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2个专业)、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3个专业)、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共17个专业类别。
1.2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
答:第一办公区:位于拉萨市八一北路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联系电话:0891-6845920,6327335(兼传真)。
第二办公区:位于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后台32号窗口(城关区纳如路1号),联系电话:0891—6655586。
相关考试信息通过新浪官方微博和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网发布。
1.3在哪里了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政策?
答:人社部组织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看考试政策,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阅。
1.4在哪里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的报名通知?
答:考前2-3个月,通过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新浪官方微博或西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发布报名通知(考试科目及时间、报名流程、报名时间、 报名缴费、联系方式、注意事项等信息)。
1.5中国人事考试网用户注册
1.5.1注册用户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答:1.报考人员点击“注册”按钮后,进入报名协议界面,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确认接受报名协议。
2.报考人员阅读注册须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注册信息录入界面,报考人员按照右侧显示录入说明进行数据录入,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再次输入考生身份、学历、学位信息,验证无误后完成注册信息录入。
3.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写的身份信息、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1.5.2注册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答:1.网上报名系统不允许相同身份证号和姓名多次注册。请务必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注册。
2.用户信息将与手机号码绑定,一个手机号码只能绑定一个注册用户。
3.姓名之间不得有空格,如遇生僻字,点击姓名输入框右侧的如何输入生僻字链接,参考相关方法输入生僻字。
4.密码采用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结合方式,不少于8位。
5.身份证号、姓名、邮箱和手机号码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需要联系报考人员时,考试组织机构将会通过适当方式与您联系。
6.至少录入一条学历信息才能注册成功。
1.5.3注册时,填写学历学位信息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1.系统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
2.学历信息最少填写1条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
3.学位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无学位信息可不填写。
4.请如实准确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保存后无法删除。
5.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核验”的,请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
1.5.4注册时,出现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无法核验”情况会不会影响报名?
答:系统显示核验结果即表明在线核验已完成。出现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无法核验”情况不会影响报名,报名时上述报考人员须按照区人事考试中心相关要求进行人工核查。
1.5.5注册成功后,怎么上传照片?
答:报考人员完成注册后须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报考人员照片,在上传照片前,须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报名所需照片进行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处理后保存照片文件,将该照片文件上传即可。
上传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确保照片清晰。照片审核工具操作方法详见工具压缩包中的readme.doc文件。
扫码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
1.6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的具体流程?
答: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具体流程图如下:
1.7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内容
1.7.1什么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答: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扫码查阅《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
1.7.2实行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组织机构采取哪些监管措施?
答: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1.随机抽查。考试组织机构将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2.重点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7.3虚假承诺将受到什么处理?
答: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1.7.4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用户注册有什么变化?
答: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1.7.5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如何报名?
答: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按照报名通知中相关规定办理报名事项。
1.7.6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答: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开始前通过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的门户网站或官方微博等渠道获取以下内容:
(1)考试名称、考试科目、报考条件等;
(2)报名和缴费时间、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
(3)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事项,包括证明内容和材料要求、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
3.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4.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1.7.7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答: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7.8哪些报考人员需要进行人工核查?
答:下列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或核查未通过的。
报考人员须按照考试组织机构发布的报名通知要求,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
1.7.9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信息经人工核查后,报名地或考试项目发生变更的还需要再次核查吗?
答:需要,因各地报名审核规定和各项考试报名条件均存在差异,为防范考试报名风险、加强事中监管,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信息经人工核查后,报名地或考试项目又发生变更的,须重新接受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人工核查。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参加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1.7.10老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如何处理?
答:在试点范围的考试中,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应试人员(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1.8如何打印准考证?
答:根据报名通知中准考证打印时间及要求,于考前一周到相应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1.9其他常见问题?
1.9.1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用户名、密码如何找回?
答: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时,各项考试均用第一次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如果忘记用户名和密码,可点击登陆页面的找回功能,并按提示操作。无法完成找回用户名和密码的,请与区人事考试机构联系。
1.9.2网上支付成功,但报名系统显示还未完成报名怎么办?
答:可能是由于网络或其他因素导致支付平台支付信息无法返回网上报名系统。先核查银行卡是否扣款成功,若未扣款,请重新缴费。若扣款成功,记录支付订单号,可联系我中心进行支付记录核对。
1.9.3点击【支付】进入支付平台出现错误,无法进行支付怎么办?
答:这种情况是报名电脑相关设置引起的,报考人员可换其它电脑登录系统进行支付或咨询支付系统客服电话。
1.9.4点击【支付】按钮,无法跳转至支付平台?
答:这种情况是由于考生报名电脑IE浏览器安全设置造成的,可按以下步骤操作:IE浏览器菜单栏--》工具选项下“Internet选项”--》隐私选项卡中将“启用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前的复选框取消勾选,最后点击【确定】。
1.9.5如何查看和打印报名表?
答:报名表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是pdf格式的文件,请下载adobe reader10.0以上版本软件,安装后即可查看和打印。
1.9.6在报名系统中发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错误,如何处理?
答:在考试前发现身份证号、姓名等个人信息有误的,应试人员应在考试之前向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提出信息更改申请。根据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要求,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个人信息有误的,不再予以更改。
1.9.7如何查阅有效科目?
答:选择省市后进入报名信息维护界面,如果有通过的有效科目,会在科目名称后面注明通过的年度。
1.9.8如何修改报名信息?
答:报考人员在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前,可以在考试状态流程图中点击“信息维护”,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后无法自行修改但确需修改的应在报名工作结束前与区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1.10“三区三州”单独划线政策
1.10.1“三区三州”单独划线政策的考试有哪些?
答:“三区三州”单独划线政策的考试有:护士执业资格、执业药师、社会工作者、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统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师、一级翻译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中,西藏考区执业药师、社会工作者、审计、统计、翻译等考试由我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单独划定护士等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
1.10.2怎么申领“三区三州”单独划线政策资格证书(合格证明)?
答:应试人员参加“三区三州”单独划线考试,考试成绩未达到全国合格标准,但在规定的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达到西藏考区合格标准的(“三区三州”合格标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可申领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证书(证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我中心负责发放西藏考区资格证书,届时《领证通知》通过新浪官方微博发布。
1.10.3“三区三州”单独划线政策资格证书的有效范围?
答:根据相关规定,西藏考区单独划线的执业药师、社会工作者、审计(中初级)、统计(中初级)、一级翻译的职业资格证书,在西藏自治区内有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的成绩合格证明,自颁发之日起3年内,在西藏自治区内有效。
2.考中2.1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前,应试人员有哪些备考工作?
答:应试人员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前,一是提前做好复习准备,沉着应考;二是下载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内容,熟悉考点位置,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三是根据《准考证》中相关要求,准备好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准考证及必要考试用品,按照疫情防疫规定要求,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2.2应试人员携带哪些有效证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答:《准考证》中规定:携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社保卡)方可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是由公安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是证明居民身份的法定证件,既载有个人信息和照片,又内设芯片并加密,易于考试期间鉴别;根据《关于做好在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中推广应用社会保障卡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6号)要求,自 2019年下半年起,报考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作为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3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临时身份证、居住证等证件能否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为什么?
答:不能。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临时身份证、居住证等证件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户口簿虽载有个人相关文字信息,但只能证明是家庭成员之一,因没有照片而难以辨别是否与持簿人相符;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等证件虽同样载有个人信息及照片,但反映主题各异,发证机构出自不同部门,主管部门分属各个领域,辨别证件真伪标准不一、难度大;临时身份证、居住证虽有个人信息记载,但无加密芯片,考试期间无法使用身份证识别仪等器材进行甄别;因此,为了给全体应试人员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防止弄虚作假,严肃考风考纪,《考场规则》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将有效居民身份证(含社保卡)作为允许考生进入考场的唯一身份证明予以明确,并在报名通知、准考证、考试报名期间和考点现场公告栏都作公示。
2.4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如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应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正常秩序,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及其他情形的,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其他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等行为,均是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人社部31号令严肃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已将“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行为纳入到刑法修正案(九)中,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请应试人员务必高度重视,切勿践踏法律红线,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
扫码查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全文
3.考后3.1怎么获得并查询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
答:在《准考证》“考生须知”条款中,均有说明考试成绩公布及查询网址。一般考试结束3个月左右,应试人员可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其他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成绩,也可关注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新浪官方微博转发的成绩查询通知。
3.2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怎么申请复查?受理复查时限?申请流程?
答:1.申请成绩复查。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提出成绩复查书面申请。
2.成绩复查范围。主客观题科目。
3.成绩复查结果。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将考试成绩复核结果以电话方式答复成绩复查申请人。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扫码下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申请书》
3.3通过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考试的所有科目,怎么进行考后资格复核?
答: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具体举措,减少考试报名证明材料过多、排队时间过长等问题,更加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应试人员应主动自觉接受考后资格复核。
考后资格复核流程:
1.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的考试,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新浪官方微博转发考试成绩查询通知并发布考后资格复核通知;
2.拟合格人员及时关注考后资格复核通知,根据通知按期(成绩公布之日起20日内)提交所需复核材料至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3.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将拟合格人员名单在新浪官方微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依规处理;
4.公示期结束后,上报国家。
3.4考生在考前、考中、考后资格复核环节中,被发现或举报存在舞弊或欺诈嫌疑,怎么处理?
答: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5成绩合格并通过考后资格复核,职业资格证书什么时候发放?
答: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全国统一印制,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2个月左右发放。我区领取证书通知第一时间在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博发布,应试人员可关注新浪官方微博通知领取证书。
3.6领取职业资格证书有哪些方式?
答:我区发布职业资格证书领取通知时,一并发布了领取地点及领取方式。
方式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
方式二:委托他人代为领取。
方式三:快递邮寄。
委托他人领取,扫码下载《委托书》
申请快递邮寄,扫码下载《资格考试证书邮寄服务申请书》
3.7职业资格证书遗失的,向哪里申请补办?补办流程?
答:受理范围为:西藏考区参加的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如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经济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对于国家已经取消的职业资格考试,不再受理相应的证书补发申请,只能开具成绩证明。
补办流程如下:
1.填写《补办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书》,准备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白色底,像素295X413,50kb左右)。
2.将以上材料提交至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二科。
3.受理成功后,上报国家印制证书。
4.待证书下发后,电话通知申请人员领取。
补办证书,扫码下载《补办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书》
注:信息来源于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博,原文及详细内容请前往官微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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