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办理我省注册执业资格人员证书发放和现场认证业务的公告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45号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减少群众跑动次数,现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将我省注册执业资格人员证书发放和现场认证业务委托设区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办理地址见附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办理业务内容
(一)五类执业资格人员纸质注册证书发放
包括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五类执业资格人员的纸质注册证书的发放和各类证书注册贴条(增项贴条、延续贴条、变更贴条),请办事人员到公布地址领取。
(二)一级注册建造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各类现场认证业务
一级注册建造师企业现场认证(包含企业密码重置、解锁业务)、个人现场认证(包含个人密码、姓名、手机号重置,实名信息修改业务),按照就近原则到公布地址办理。
二、有关注意事项
1.办事人员前往设区市、省直管县领取纸质注册证书的,以各设区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领证通知为准。2020年1月1日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不再发布各类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2.2019年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文件公开栏已经发布领证通知的人员,请办事人员继续前往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马鞍山路509号)1楼18号窗口领取纸质注册证书。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领取地点也可办理一级注册建造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现场认证。
附件:各设区市、省直管县纸质注册证书发放和现场认证地点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