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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关于印发《上海市2020年度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6号),现将《上海市2020年度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zjw.sh.gov.cn)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2020年8月10日

  上海市2020年度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四)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五)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报考级别为“考全科”进行报名。

  关于报考条件中有关通过专业评估(认证)事宜,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人事教育-专业评估栏目查询。根据相关规定,毕业时间在评估有效期内的方可作为通过评估对待;尚未开展评估的专业、或毕业时间在评估有效期外的,均按未通过评估对待。

  二、报名范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20年10月24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2020年10月25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四、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考生应持有以往经考试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原公路工程、水运工程、水利工程等造价证书),并在网上报名时选择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进行报名。

  五、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二)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六、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原参加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考生,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办法顺延至2020年,此部分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报考专业,若变更专业则按新考生报考。

  七、考试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核验(在线核验或现场人工核查)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考生网上信息显示为“资格核验通过、报名完成”,方可视为报名成功。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做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生原则上无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详情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

  (一)注册核验

  考试报名前,考生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核验。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和填报。

  以往己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验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核验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核验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首次注册的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验:①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注册核验结果反馈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限继续完成考试报名信息填报,但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进行现场人工核查,详见(三)资格核验。

  (二)考试报名

  经注册核验的考生即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10:00-8月22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保存报名表。

  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时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应证书和资料,并等待在线核查结果。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并由本人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报考信息,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核验

  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资格核验,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考生进行相应的操作。注册信息和资格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可直接完成报名确认,无需现场人工核查。

  核验结果为“不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使用其他身份证件类型的人员提供相应证件)、上海市居住证或社保缴费清单(非上海户籍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提供)、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增报专业人员提供)、符合相应免试条件的资格证书(报考级别为免二科人员提供)等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咨询核查点(以下简称报名点)办理相关手续。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核查通过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核查材料具体要求以报考须知的说明为准。

  现场提交核查材料同时,还将核验考生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费信息,请考生提前下载手机“随申办市民云”和“上海人社”APP并实名注册,现场提供实时电子数据信息用于比对核验。

  现场人工核查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8月22日(每天9:30-11:30.13:30-16:00),核查地点为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

  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静安校区(静安区河南北路301号,近海宁路)

  报名点代码:5858

  咨询电话:63248620、63248138

  2、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杨浦区国康路100号一楼同济大学房屋质量检测站)

  报名点代码:5656

  咨询电话:55807395

  3、上海市建筑教育培训服务中心(长宁区武夷路150号,近延安西路江苏路)

  报名点代码:2827

  咨询电话:62515770、62525522

  4、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1号B2栋三楼3001室,近花园路)

  报名点代码:2810

  咨询电话:63456171-8122、8125

  考生前往报名点办理现场人工核查手续时应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随申码”绿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考生可于现场人工核查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核验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资格核验,请考生及时联系报名点确认相关事宜。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非考试地点。

  (四)核对确认

  通过资格核验的考生,应及时查询核对本人报考状态,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专业和科目务必准确)、资格核验通过、报名完成,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核对确认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16:00.由于考试收费标准还在调整过程中,为确保考试报名工作在规定时限内顺利完成,本次考试暂不收费。如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要求办理。

  (五)准考证下载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0年10月20日10:00-10月22日16:00在报名网站(www.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

  八、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一)考试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在核验、受理举报等过程中,考试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要求考生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交。

  (二)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还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于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zjw.sh.gov.cn)和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进行公示。

  (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四)考生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七)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违纪处理”栏目公示。

  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九、其他相关事项

  (一)结合本市疫情防控形势,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将在考前三周左右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二)港澳台居民参加考试问题

  1、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2、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cea.pro)、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www.jtzyzg.org.cn)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www.giwp.org.cn)可免费下载。

  (四)考生须知

  1、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2、《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它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考生可于2020年12月底通过报名网站(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合格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四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领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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