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暨资格复核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复核工作,现将该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一)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共502人(详见附件1),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或已到线下提交材料进行资格核查,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二)公示期为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3日。
(三)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898)65338399、65375001
举报邮箱:3510768885@qq.com
二、资格复核
资格复核采取线上复核的方式进行,对部分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在考试报考时,选择告知承诺制,且报名资格在线通过审核没有到现场审核的人员中选取。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一)线上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1月4日-1月9日12:00
(二)线上资格复核时间:2024年1月4日-1月12日17:30
(三)复核结果公示时间:2024年1月15日。
(四)线上复核流程及要求
1.线上提交材料。资格复核人员请于1月9日12:00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510768885@qq.com,邮件主题:“一级造价师复核+姓名”。
(1)学历、学位证书。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资格考试报名表》。此表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打印。
(4)《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复核表》(须单位盖章)。此表详见附件3。
(5)工作地未在海南的考生,须提交居住地在海南的证明材料。(居住证等)。
(五)有关提示。资格复核人员提交材料后,资格审核部门将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将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通知公告专栏()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复核通过的人员,敬请关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的证书领取通知(),自主选择证书邮寄(勿提前发申请)或到现场领取。
2.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如因上传材料不清晰、不完整的,可在复核期内重新提交材料接受复核;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中止资格复核,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
3.逾期不提交复核资料接受复核或未按要求办理资格复核的人员,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资格复核咨询电话:(0898)65338399
附件:1.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复核人员名单
3.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复核表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
2024年1月4日
注:详情请至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