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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相关安排

关于珠海市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相关安排的通告已发布,详情如下:

关于珠海市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相关安排的通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珠海市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共248人(详见附件1)。上述人员均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且所填报和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5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珠海市考生的举报,由我院受理。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6号一楼,联系电话:0756-2288109。

三、失信人员查处

公示期间我院将集中受理对上述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证书发放

该项资格考试我省试点证书直邮。公示期间,全科成绩合格考生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申请证书直邮(详见附件2)。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的人员,其证书直邮申请予以受理。

其他未申请证书直邮、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人员的证书,可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领证通知后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申请证书邮寄或来我院现场领取。

五、注意事项

请我市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尽快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查阅本人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人员需按审核日志栏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上传资料。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并按审核不通过处理。

附件:1.珠海市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证书直邮服务须知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2024年1月2日

注:详情请至珠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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