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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热点问答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热点问答》,一起来看看~

一、什么时候考试?考什么科目?题型是什么?

考试时间题型

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4年7月1日9:00-7月11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7月1日9:00-7月12日17:00。

三、网上报名系统从哪里进入?

报考人员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

四、报名时发现忘记了用户名或密码怎么办?

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点击“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

五、报考条件是什么?

报考条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5年。

2.具有工程造价、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3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增报专业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港澳台居民报考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精神,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三)工作年限要求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六、报考对学历学位有什么要求?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七、专业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用全日制学历(位)报考的,其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年限原则上从毕业后参加工作开始计算。用非全日制学历(位)报考的,业余学习期间,可以累计计算专业工作年限,但脱产学习的,脱产学习期间不计算专业工作年限。

八、考试报考是否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开始前通过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的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获取以下内容:

(1)考试名称、考试科目、报考条件等;

(2)报名和缴费时间、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

(3)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事项,包括证明内容和材料要求、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

3.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4.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九、网上报名的流程有哪些?

(一)注册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平台用户服务协议和用户隐私政策,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维护个人信息。

(二)完善信息1.上传报考照片。报考人员登录系统后,按照提示进行相关操作。首次登录的报考人员,需要上传报考照片。

报考人员必须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使用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通过照片审核。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

2.完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进入“个人中心”界面,按照步骤完善相关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信息、学位信息、工作经历、联系方式等。

(1)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学历学位等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2)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且报名期间未上传验证/认证报告的人员,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的“报考条件在线核查”栏目按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接受人工核查。

因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在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范围内的报考人员应尽早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申请认证报告。

已通过学历学位验证的,需确认报名时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

(三)填写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原则上选择工作地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已填写的个人信息可直接引用。

(四)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五)重点人员核查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免试部分科目的4类报考人员完成报名信息确认,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

(六)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根据人考中心函〔2019〕41号和粤发改规〔2019〕3号规定,客观题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计价》按每人每科56元收取,主观题科目:《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按每人74元收取。

十、缴费期间遇到问题如何解决?

(一)已扣款但系统仍显示未缴费怎么办?

报名人数较多时,系统繁忙会导致部分网上缴费交易信息未能及时反馈。请查询您的账上是否已扣款,如已扣款则说明缴费已成功。系统会在24小时内审核对账,请待系统处理后,再在报名系统的支付页面点击查询按钮,查询缴费状态。

(二)已经缴费成功,第二天还是显示未缴状态的应如何操作?

请核实是否在成功缴费后又回去修改信息重新确认信息,这样操作系统会生成另一订单号,导致收不到交易反馈结果。如有上述操作的,建议报考人员重新缴费一次,重复缴费的将原路退回。如无重新确认的,请在缴费页面点击查询按钮,主动查询结果。

(三)重复缴费怎么办?

如果重复缴费的是同一个订单号,考试报名截止后会原路退回;如果重复缴费的两个或以上订单号,需等到该项考试结束后对完账才能退费。请考生查询当时的缴费订单信息,如果重复缴费的是不同订单号则请耐心等待,省系统届时会自动退回。

(四)报名阶段没有及时缴费,是否能补交?

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一旦超过缴费截止时间,考生无法再进行报名费补交。

十一、网上缴费后如何开具纸质票据?

如需开具电子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开票指引”(http://rsks.gd.gov.cn/kswj/bszn/content/post_3325151.html)。

十二、什么时候可以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4年10月15日9:00-10月18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十三、报名时填报信息错误怎么修改?

(一)考试报名期间

1.未确认报名信息时,可自行修改。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请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点击“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提交修改申请,考生须在系统中选择正确的地市报考点提交。

2.【报考专业】【级别】【科目】根据报考规定,一经签署承诺确认信息并完成缴费后,不可修改,不可以增加或减少报考科目。

3.【考生相片】根据国家、省下发的相关通知规定及报考须知精神,考生在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原则上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二)打印准考证期间

打印准考证期间,如发现【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有误,要在准考证打印时间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点击“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提交修改申请。

已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更正证明材料及事实依据后,经考试机构审核同意方可修改。请报考人员预留充足时间提交申请。

十四、考试地点会安排在哪里?能否就近安排?

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建议考生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应试人员参加考试的考场和座位由系统按照统一规则随机编排,与考生报考专业、本人户籍、工作和学习单位、住址所在区域以及报名交费的先后顺序等信息项并无关联。

近几年,因我市考生人数多,考试规模大,考场资源紧张,故不排除在番禺、花都、南沙、增城、从化等区设置考点考场的可能性,如因此给广大考生参考造成不便,请予理解。

十五、参加考试要带什么证件?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具体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所持身份证件信息须与准考证载明的信息一致。

根据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相关规定,电子身份证暂不能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考生身份证丢失,需在考前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开具用于本次考试的临时身份证明(详情可查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人事考试中身份证使用问题的解答》)(http://rsks.gd.gov.cn/zwgk/zcjd/content/post_1130106.html)。

十六、考试大纲在哪里可以查到?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以下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cea.pro)、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s://www.giwp.org.cn)。

十七、考试成绩如何查询及管理?合格标准怎样划定?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5年1月上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2.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十八、如何申请成绩复核?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 18号)要求,考试成绩公布后申请复核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按照《申请成绩复查办理流程》(http://rsj.gz.gov.cn/ywzt/rcgz/rsks/tzgg/content/post_7975216.html)规定办理。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统一由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办理,请需要申请复核成绩的考生访问广东省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申请办理,复查结果以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通知为准,对成绩复核结果有疑问的请咨询020-12333-9。

十九、考后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工作怎样安排,如何监督监管?

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业务专题-人事考试”栏目对已作出承诺且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我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受理单位和群众的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二十、考试合格后资格核查如何办理?

(一)哪些情况需要进行人工核查?

在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及时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点击进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按照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要求补交。

(二)如何查看是否已经通过资格核查?

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点击进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因部分考试项目合格人数较多,完成审核需一定时间,如系统中显示未审核的,请考生耐心等待。

二十一、考生不实承诺如何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二十二、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如何处理?

对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十三、证书如何发放和查询?

(一)纸质证书

1.纸质证书办理进度查询

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

2.纸质证书的申领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直邮试点工作的通告》(http://rsks.gd.gov.cn/wsbs/zyjsryzgks/content/post_4295545.html),该项考试我省试点证书直邮,合格人员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申请证书直邮(点击详见证书直邮服务须知),申请时间为自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具体的申请途径及受理范围等详见该通告。证书直邮申请成功后证书由印制单位直接通过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邮寄给持证人,若遇到未收到短信提醒、查询不到快递单号或未收到证书等异常情况,可按照证书直邮服务须知拨打中国邮政客服电话,18558892138或0591-83611183。

其他未申请证书直邮的广州报名点考生,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广州考区的考生可访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业务专题-人才工作-人事考试-领证通知”专栏(http://rsj.gz.gov.cn/ywzt/rcgz/rsks/lztz/),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查看领证通知,并按通知指引登录系统申请纸质证书邮寄。

(二)电子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四、在哪里可以查到与考试相关的信息?

相关信息敬请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业务专题-人才工作-人事考试栏目(https://rsj.gz.gov.cn/ywzt/rcgz/rsks/index.html)。

重要提醒:

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根据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规定,考生一旦正式报名考试,无论在考试前后,被发现有不实承诺情形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均会给予报名无效、成绩无效或证书无效等处理,请务必诚信报名。请广大考生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

3.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严格执行考培分开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从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合作,中心工作人员也严禁以指导、授课等方式参与社会培训,提醒广大考生在复习备考时切勿轻信虚假培训宣传。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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