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江苏省为例
审查对象。截至2021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考试成绩发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开展核查。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可免于核查,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考后核查工作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资格核查分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和考后核查三种方式。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市两级住建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水利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关注省、市两级住建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水利部门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
除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的人员以外都需参加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考试成绩公布后,名单公布后15天内,相关人员根据“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市州资格审核部门完成现场人工核查。
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凡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视为相应考试科目通过,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审查未通过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后审查,按资格审查未通过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