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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关于做好201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17-08-02
普通

  摘要:网上报名时间:7月31日至8月21日; 现场审核时间:7月31日至8月21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7月31日至8月21日;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0日至26日。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8、29日举行。为做好我省考试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设置及获得资格证书条件

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保持不变,暂停考试年份(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客观题)、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主客观题混合)共4个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除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见附件2,下同)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在《人事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即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详见附件3.

四、网上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时间:7月31日至8月21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网上缴费。

1.首次报名考生

本次报考级别、专业与上一个考试年度不同的考生,曾在外省报考的考生,视同为我省首次报名考生。

(1)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个人报名信息。考生在网上报名填写《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时要认真对照报考文件所要求必须符合的报考条件,核对无误后方可确认报名,打印考试报名表。如遇到信息填报错误且已进行确认操作、用户名和密码忘记等情况,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官网(www.hnjy.gov.cn)→业务→职称考试→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关于报考信息修改及账号、密码找回等相关事宜的情况说明(www.hnjy.gov.cn/front/infoDetail/1407/443315)。

(2)考生须于7月31日至8月21日期间将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资历证明(须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等有关材料送至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在省政务中心的服务窗口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0号窗口,电话:65203070)。

(3)资格审查后,考生须在7月31日至8月21日期间,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试报名表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职称考试柜台进行报名确认(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电话:65375001)。

(4)完成报名确认后,考生须在7月31日至8月21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通过银联网上缴纳考试费。考生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5〕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客观题55元/人·科,主观题60元/人·科。考生银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缴费已完成,报名成功。如果遇到缴费异常或确认缴费后未能显示成功结果的情况,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官网(www.hnjy.gov.cn)→业务→职称考试→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关于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缴费的说明(www.hnjy.gov.cn/front/infoDetail/1407/431146)”。

2.非首次报名同一级别的考生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填写《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经系统确认无误、自动审核,完成缴费后,即为报名完成。

3.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在考试报名截止后二个星期内,本人开具发票的持个人报名信息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开具发票的需持委托书、个人报名信息表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三楼319室办理(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

五、打印准考证

考场设在海口(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使用视频监控设备。考生于10月20日至26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日期为10月28、29日。

六、考生应考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后仔细阅读考生须知。

(二)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客观题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六)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详见www.hnjy.gov.cn/htmls/20170301/148833652232928285.html?s=1406

七、考试大纲及用书

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附件4)。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安全大厦1003室

邮编:100012

电话:010-64965024 64913859

网址:book.chinasafety.ac.cn

八、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证书发放以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官网(www.hnjy.gov.cn)→业务→职称考试→办事指南栏目公告为准。

附件1.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2.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

3.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

4.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17年7月31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Kep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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