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5号),现就做好我区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0月17日 |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6:30 | 城乡规划原理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
10月18日 |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7:00 |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城乡规划实务 |
二、考试方式
(一)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参加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且已通过部分科目的老考生,其对应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规定顺延至2020年,此部分老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级别,如若变更级别按新考生处理。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6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
四、报名事项
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或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报名系统只接受工作地、居住地在宁夏的考生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6日9:00至8月17日23:00。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com)“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工作日咨询电话:(0951)5099130、5099131。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用户注册。注册信息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保存后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仅限填5条)。照片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考生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工具审核通过后再上传,以确保格式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照片不合格的,须重新上传。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结束前24小时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等待在线核验,注册完成并核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报名,考生务必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选择考试。报考人员根据需要选择考试名称和参加考试的省市考区。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逐项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和邮编等准确无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并妥善留存用于资格审查。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4.考生承诺。考生报名时本人须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确认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考试机构将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复审,对虚假承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宣布考试成绩无效收回合格证书,伪造证件的违纪人员同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请考生报名前流览相关规定。
(二)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报名后,系统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报名资格网上在线自动审核。考试原则上不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考试机构将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对填报信息无法查证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网上无法自动审核通过,必须进行现场人工审核。
2.现场人工审核。下列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审核: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检验的报考人员。
(5)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
上述人员须持符合报名条件的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于2020年8月7日至8月18日(工作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电话:(0951)5555752、5555753)。
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信息科技大楼7楼),电话:(0952)2012599。
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4号窗口),电话:(0953)2033664。
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文萃南路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电话:(0955)7063920。
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侧培训楼4楼),电话:(0954)2662806。
(三)网上缴费。2020年8月7日9:00至8月19日23:00,经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每人每科60元,《城乡规划实务》 每人每科12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2020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6日23:00,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有关要求
(一)《城乡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携带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 2020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2014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城乡规划实务》专用答题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请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010-63881412)。
(六)为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考生请于考前14天通过微信搜索或扫码关注小程序“宁考安”每日早晚两次进行健康登记,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附件: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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