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勘察设计行业等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
近几日,山东青岛出现新冠肺炎疫情,为确保我省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10月17、18日举行的勘察设计行业资格考试、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凡是在考前14天具有青岛市旅居史的,须在考试当天将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原件)交到考点“留观复查区”工作人员手中,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注意,大中城市某一个或几个区域为中、高风险的,有该城市14天内旅居史的考生均须提交核酸检测报告。)
二、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人与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康码信息(绿码),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工作,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若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三、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
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遵守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要求,如有隐瞒、虚报或者违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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