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房地产估价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闲置地的范围及处置方式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2013-09-08
普通

  闲置地的范围:

  建设用地自批准书颁发之日起1年内没有动工开发建设的。已动工开发建设的但面积不足1/3或投资额不足总投资额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

  闲置地的处置方式有:

  ①延长开发期限但最长不超过1年。②改变用途但要办理有关手续后继续开发。③安排临时使用。④由政府安排置换用地进行开发建设。⑤政府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者进行开发建设,对原用地单位进行经济补偿⑥政府收回土地签订回收协议。

  1年内未动工的要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2年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责任编辑:莫回头

建设工程教育网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新课已开通,网校总结多年成功辅导经验,从学员 实际需求出发,结合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命题规律、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针对不 同学员开设超值精品班、高效实验班、无忧定制班三大班次 立即查看

试听课程
加载更多 >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