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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知识点:提前还贷会损失利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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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提前还贷成了媒体炒作的热点,某报上刊登了一篇题为“提前还贷,利息损失多!”的文章,文中说道:“提前还贷时,已支付的利息是不退还的,所以,就等于相对支付了许多原本不应该提前支付的利息,借款期限越长,利息损失越大。而等本还款法相对于等额还款法,利息的损失就较少一些。”真是这样吗?

其实,仔细分析一下就可知道,提前偿还贷款时,不管是何种还款法,已支付的利息都是借款人已占用资金的成本,都是应该支付的借款利息,并没有多付任何将来的利息给银行。

那么,究竟应不应该提前还贷呢?关键因素是购房贷款的利率也就是资金的使用成本。当你能够运作空余资金,使它的资本回报率高于贷款的利率时就不应当提前偿还贷款。(这里所说的贷款利率,指的是贷款的实际利率。)

当然,决定是否提前还贷的因素还有很多,比如持有现金满足突发预防性需求以及投机性需求,日常生活的消费水平,临时筹措现金的能力,对未来收入的预期以及对风险的偏好程度等。但千万记住还款方式与期限长短不应是提前还贷时考虑的因素,因为银行从来没有提前收取过未来的利息。

责任编辑:you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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