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房地产估价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国家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原因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2014-07-21
普通

  国家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有多种原因,主要有以下七种:①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权;③各级司法部门没收其所有财产而收回土地使用权;④土地使用者自动放弃土地使用权;⑤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2年未使用;⑥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⑦铁路、公路、机场、矿场等核准报废的土地。国家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责任编辑:芊墨

建设工程教育网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新课已开通,网校总结多年成功辅导经验,从学员 实际需求出发,结合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命题规律、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针对不 同学员开设超值精品班、高效实验班、无忧定制班三大班次 立即查看

试听课程
加载更多 >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