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指导:房地产面积术语大全(三)
2008-12-03
普通
居住区用地:
居住区用地是指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的总称。
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是指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是指规划范围内除居住区用地以外的各种用地,应包括非直接为本区居民配建的道路用地、其他单位用地、保留的自然村或不可建设用地等。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道路用地:
道路用地是指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小汽车、单位通勤车等停放场地。
公共绿地:
公共绿地是指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绿地,应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他块状带状绿地等。
道路红线:
道路红线是指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建筑线:
建筑线一般称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
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不包括任何作为独立使用空间租、|建设工程教育网|售的地下室、车棚等面积,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一般公用建筑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整栋建筑物的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公用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