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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指导:房地产面积术语大全(三)

2008-12-03
普通

  居住区用地:

  居住区用地是指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的总称。

  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是指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是指规划范围内除居住区用地以外的各种用地,应包括非直接为本区居民配建的道路用地、其他单位用地、保留的自然村或不可建设用地等。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道路用地:

  道路用地是指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小汽车、单位通勤车等停放场地。

  公共绿地:

  公共绿地是指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绿地,应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他块状带状绿地等。

  道路红线:

  道路红线是指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建筑线:

  建筑线一般称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

  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不包括任何作为独立使用空间租、|建设工程教育网|售的地下室、车棚等面积,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一般公用建筑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整栋建筑物的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公用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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