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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6月23日至7月1日报名

2008-06-24
普通

台考发[2008]28号

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和省属在台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考〔2008〕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8日至19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10月18日

  上午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10月19日

  上午9:00-11:30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下午2:00-4:30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

  二、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经济、投资经济、房地产价格管理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中的《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2科目分别由客观题型和主观题型组成,客观题型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型部分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上规定的位置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上作答。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回收。

  四、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五、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及要求

  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6月23日至7月1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或《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电子照片的要求为2007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并确认无误后,需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6月30日至7月2日,统一到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台州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39号三楼303室)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初审。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初审时,首次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经纪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对于成人本科学历还需提供大专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台州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7月17日至2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未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0月15日至1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考点

  统一设置在杭州。

  七、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计办价格[2000]839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2546号及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5元(含上缴国家每科42元);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85元(含上缴国家每科49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需要缴款票据的,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放。

  八、教材征订

  教材征订由省建设厅委托省建设厅干部学校负责,联系电话:0571-89968611,88867854.

  九、成绩公布

  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和打印考试成绩。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影响大,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地人事和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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