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事考试网公布2016年监理工程师报名时间通知
摘要:报名时间:2016年3月4日10:00到3月28日19:00时,缴费时间为2016年3月4日10:00到3月28日23:00时,考前一周打印准考证。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9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社厅与自治区住建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建厅负责报考条件的解答和证书注册等工作。
二、考试科目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规定,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属滚动类考试,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2个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为合格;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免试部分科目),必须当年通过考试科目方为合格。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4日上午10:00时开始报名和缴费,3月28日下午19:00时报名截止,23:00时缴费截止(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1、用户注册。考生登录报名平台(http://zg.cpta.com.cn/),认真阅读《注册须知》,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建议考生注册时绑定本人手机号,网报系统向绑定手机号发送验证码进行验证。往年在此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0531-66680723.
2、上传照片。往年在报名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考生无需再上传,初次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并安装证件照辅助处理工具,需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全国报名平台识别。该工具在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下载(网址:www.cpta.com.cn)。照片将打印在资格证书中,建议考生上传规范、清晰的证件照。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进入网上报名,选择《201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如实、准确填写《201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打印报名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下载打印报名表。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考条件按照自治区住建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登陆新疆建设网在主页右侧文件导读中的人事专栏中查询有关规定)。报考条件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991-2819389。
6、上缴考试费。考试统一在网上缴费,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上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收费。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无需再向单位递交报名表,自留即可。
7、开具发票。(1)地州考生如需发票,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表和身份证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节假日休息)。(2)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乌市考生,如需发票,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先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再到财务室开具发票。乌市考生开票时间为考试报名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财务室地址:乌市南湖东路19号自治区人才市场二楼10号窗口,联系电话:0991—4685892。
四、考试时间
2016年5月21日——5月22日(均为北京时间)
5月21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5月21日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22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5月22日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五、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需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答题时考生须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自行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七、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全区在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克拉玛依市设立考点。
八、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
九、成绩查询
考试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自治区考试中心不发放纸质成绩单。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