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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资料:监理以及工程技术的讨论

来源于网络 201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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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理的含义

既然我们想要针对于监理解决实际问题那么我们首先应该了解监理的含义, “监理”的含义可以全面地表述为:一个执行机构或执行者,依据监理的准则,针对于对某一行为的有关主体进行督察、监控和评价;同时,这个执行机构或执行人还要采取组织、协调、控制、措施完成任务,使主办人员更准确、更完整、更合理地达到预期目标。

(二)监理的性质

在了解了监理的含义以后,我们要针对与监理的性质做一个全面的了解来,然后针对与监理的性质具体的解决我们关于工程技术的讨论,关于工程技术的讨论还是关于监理性质的讨论,最终都是要为了应用与实际服务的。

1、服务性 它不同于承建商的直接生产活动,也不同于建设单位的直接投资活动,它不向建设单位承包工程造价,不参与承包单位的利益分成,它获得的是技术服务性的报酬。工程建设监理的服务客体是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服务对象是建设单位。这种服务性的活动是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合同来实施,是受法律约束和保护的。

2、科学性 监理的科学性体现为其工作的内涵是为工程管理与工程技术提供知识的服务。

3、公正性 成为建设单位与承建商之间的公正的第三方。要维护建设单位和不损害被监理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4、独立性 与承建商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平等主体关系,应当按照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活动。

通过对于监理性质的了解,我们更加清楚了监理的意义和作用可以更好的服务于我们的工程技术的研发与讨论中去。

(三)监理的原则

要想正确的把监理应用于实际生活中去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就必须遵守监理的原则,只有在正确的情况下履行监理的正确步骤,才能真正的达到我们监理的目的与意义。

1、监理工作以委托监理合同为依据,实施监理前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2、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负责制;

3、应“公正,独立,自主”的开展,维护建设方与不损害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4、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5、严格质量保证体系,凡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的工程项目,都应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四)监理的职业道德与纪

关于监理我们有必要了解监理这个行业的一些必备的知识与技能,这不仅仅是专业的知识问题,还意味着关于职业道德的理解,通过我们对于职业道德的理解我们可以进一步的巩固我们的专业知识在生活工作中的运用,进而可以为了付诸于我们更好的工作学习发挥到巨大的作用。

(1)职业道德守则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以上监理单位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工作纪律

1、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2、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

3、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4、坚持科学的态度和事实求是的原则。

5、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单位完成其担负的建设任务。

6、不以个人的名义在报刊上刊登承揽业务的广告。

7、不得损害他人名誉。

8、不泄露所监理的工程需保密的事项。

9、不在任何承建商或材料设备供应商中兼职。

10、不擅自接受业主的额外津贴,不接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津贴,不接受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

责任编辑:you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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