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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复习要点:过失和过错的区别

建设工程教育网 201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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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老师您好,请举例说明,六,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中第二段第三行,过错与第五行过失的区别? 谢谢老师。

  【回答】学员您好:

  定义上的区别:

  过错是故意,而过失主观是好的,只是失误。过错的责任比过失重。

  责任的区别:

  如果是监理工程师的过错,由监理单位承担违约责任,监理单位再在内部追究监理工程师的责任。

  如果是监理工程师的过失,由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承担连带责任。相对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追究的责任人。

  ★问题所属科目: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责任编辑:风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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