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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知识点: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的优点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2014-03-21
普通

【学员问题】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的优点是什么?

【解答】(1)有利于建设工程的组织管理。由于业主只与一个设计总包单位或一个施工总包单位签订合同,工程合同数量比平行承发包模式要少很多,有利于业主的合同管理,也使业主协调工作量减少,可发挥监理与总包单位多层次协调的积极性。 

(2)有利于投资控制。总包合同价格可以较早确定,并且监理单位也易于控制。

(3)有利于质量控制。在质量方面,既有分包单位的自控,又有总包单位的监督,还有工程监理单位的检查认可,对质量控制有利。

(4)有利于工期控制。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风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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